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4-09 点击量:
1、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防患于未然,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2、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正确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遇紧急情况需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关措施。水灾:应及时关闭本楼层内或本大楼总水闸;火灾:应及时切断电源,用灭火器灭火,同时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3、保持安全门通道的畅通,不得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或试验用品及材料。
4、易燃、易爆、异味试剂应在通风橱或指定的房间内使用,使用前应对房间内认真检查,不得有火种存在。
5、易燃、易爆、腐蚀性的药品试剂有指定的存放点,用后必须及时还原。严禁将原液存放在实验台上。
6、放射性物质的使用严格限制在分子杂交室内,使用者应阅读并严格遵守该室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7、实验室执行全封闭式运行,一般不得随意开窗;如遇发生危险事故,需要开窗处理的应及时开窗处理。
8、实验室休息间为研究人员午间、夜间实验研究之休息场所,不得容留外人。
9、不得在实验室内会客,遇见陌生人进入实验室应进行查问,有义务将陌生人请出实验室。
10、每位最后离室的研究人员必须做好该室的仪器设备、气瓶、水、电、门、窗安全检查工作并锁门。
11、研究人员应学会使用简易创伤医疗用品,及时处理因实验工作引起的小型创伤事故。
12、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各消防设备、设施,确保其战时能正常操作使用。
13、实验室各房间的指定负责人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和线路,及时保养,排除仪器故障,消除隐患,严防损毁仪器设备。如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14、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时应与相应设施隔离,各分室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并管理好,使用电炉、酒精灯等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15、实验室预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各分室应指派专人负责与管理,其管理人员均应参加安全消防的培训。
16、下班或节假日,各分室或课题组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关窗、锁门。并留专人值班。节假日需要加班的人员,必须向实验室办公室报告登记并明确加班期间的水、电、火、盗等安全责任,做好安全记录。
17、如有违犯上述规定,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应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运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