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人员和固定人员条例
发布时间:2018-04-09 点击量:
1、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包括:专职人员、固定研究人员、客座研究人员和研究生4类。专职人员包括专职研究人员(主要是从事分子生物学、细胞工程和生物信息学的研究人员)和专职管理、研究辅助人员,实行坐班制;固定研究人员(除专职人员外)是指编制在经济林教研组以外的从事经济林栽培、常规育种和加工利用的研究人员,平常可以不坐班或在各教研室上班,仅在需要来实验室做实验时实行坐班制;客座研究人员为临时研究人员,仅在从事客座研究来室工作期间实行坐班制。除节假日外,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班。
2、实验室的专职人员和固定研究人员由实验室主任聘任,并发给聘任证书。
3、固定研究人员可在实验室享受免费实验指导、免费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开展科学研究的权利,可以重点实验室的名义申请各类科研课题和发表科研论文,但必须以本实验室的名义发表学术论文与科研成果。
4、专职人员和固定研究人员必须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管理条例和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质,以严要求、高标准来要求自己,创造良好的实验研究环境和学术氛围。
5、专职人员和固定研究人员必须每年向实验室递交年终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汇总一年中的科研课题、研究成果、研究论文等。
6、专职人员必须协助实验室主任定期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工作通讯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定期编印学术年报等工作;积极参加、组织学术交流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完成实验室的评估、验收等工作。
7、专职人员和固定研究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履行自己的在实验室的各项义务,每年积极参加实验室组织的各项活动。
8、专职人员须认真做好对固定研究人员、客座研究人员和研究生的实验指导工作,并负责对自己直接指导研究生的管理。对实验室的所有研究人员做到一视同仁,以诚相待,热忱相助,为他们顺利开展实验研究提供帮助,创造良好、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
9、专职人员和固定研究人员要关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积极为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为实验室研究条件的改善做贡献。
10、专职人员和固定研究人员工作出色可得到实验室的奖励与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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